为了便利发行上市审核相关业务咨询沟通★■◆◆◆★,提高咨询沟通的质效和服务市场主体的效能,进一步深入落实“开门办审核■◆■■★”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结合最新工作实践和市场意见建议,修订形成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——业务咨询沟通(2024年修订)》,现予以发布★■★■■,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◆■。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——业务咨询沟通》(上证函〔2023〕377号)同时废止。
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()“规则”下的◆◆■“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”栏目查询尊龙凯时 - 人生就是搏!。
附件◆◆◆■★★: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——业务咨询沟通(2024年修订)
关于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——业务咨询沟通(2024年修订)》的通知